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Faith37.基督信仰的这两个普遍原则已得到详细论述;第一个普遍原则涉及主,在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》中有详细论述;第二个普遍原则涉及人,在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》中有详细论述。故在此无需进一步讨论它们。
56.每一个受造物都凭这种起源而具有这样的性质:它通过与神的非连续性联系(译注:参看下文离散层级),而非通过连续性联系(译注:参看下文连续层级)成为神的接受者。其结合的能力来自非连续性联系,而非来自连续性联系。事实上,它已在神里面从神被造,故适合结合;它因已如此被造,故是一种类似物,并通过这种结合而好似神在镜中的形像。
目录章节